中国专利申请数量近年来迅猛增长,已经超过了美国、欧盟、日本、韩国这四大经济体的总和,但总体来专利业务仍然是相对比较小众的一个领域,目前科研人员和相关从业者对其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而大部分公众并不会接触到专利申请和保护的具体业务。
本文列举对于专利的几点常见误解,希望能够有助于公众加深对于专利的认识。
一:专利代表荣誉
此前在中国很多省份,地方知识产权局从属于地方科技局,这种体系的设计也表明专利与科技的关系是非常紧密的。因而,很多人会把专利当做科技研究成果的证明,把获得专利授权当做是科技进步奖那样的荣誉。这样的想法也没有错,但专利制度的设计初衷并没有希望它成为一项荣誉。
专利制度是依据专利法对申请专利的发明,经过审査和批准授予专利权,同时把申请专利的发明内容公诸于世,以便进行发明创造、信息交流和有偿技术转让的法律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利用法律和经济的手段推动技术进步的管理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在于确认和保护发明人的智力成果,公开和利用最新发明成果,从而鼓励发明创造,推广和及早运用技术成果,促进国际技术交流,推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
在历史上,专利制度最早诞生于1474年的威尼斯共和国,也就是说它是一个源于商业社会的产物。专利制度的目的是崇高的,是为了促进人类社会的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但保证其在社会中顺利运作的是法律和经济。通过专利保护,发明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限制他人实施该专利技术,从而获取相应的商业利益。
因此,专利主要代表的应当是从商业上获取利益的可能性,至于荣誉,还是请交由科学家们评选的科技进步奖来承担吧!
二:有专利的产品是好产品
是否拥有专利并不能作为评判产品好坏的主要标准。
在市场上,面向消费者的产品通常是最终的制成品,而专利却可能是对制成品的若干细化。例如,液晶显示器由电源板、主板、中控板及液晶屏组件等组成,其中液晶屏组件又包括液晶分子层、滤光膜和背光源等。每一个部件在技术中都可以进一步细分,每一个细分的部分都可以有很多专利。也就是说,专利可能仅仅是对制成品中一个小部件的改进,可能涉及该部件的材料、结构,也有可能是外观设计。
此外,一些专利取得的效果可能仅仅是简化了其在工厂中的制造工序,或者是减少了生产时排放的污染物,这些效果对于社会进步有着积极的意义,但对于该产品的使用性能可能并没有任何提高。
因此,需要了解产品所宣传的专利到底好在哪里,才能清楚该产品是不是真正地“好”。
三:专利是高深的技术,普通人不需要关注专利
首先,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的实用新型相比于发明并不需要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而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即使是发明,也存在很多简单的发明。例如拉链就是一项结构简单但设计非常巧妙又被广泛应用的发明。此外的例子还有平板电脑的折叠保护套、安全电源插座等等。可见,专利并不一定是高深的。
其次,普通人相比于科研院所、大企业的研发团队和专业的设计团队而言确实没有任何优势,特别是很多研究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并要求专业的设备。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专利诱人的商业利益就与普通人完全无关。例如,通过上面拉链的例子我们就可以看到,即使是简单的结构也有可能有巨大的商业前景。任何人都有可能产生巧思秒想,通过专利就可以把它们变成实际的收益。因而,不妨有空就来了解下专利申请的有关知识吧。
四:专利申请需要高昂的费用
事实上,专利局对于专利的费用有较大幅图的减免。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8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但要注意,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
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甚至可以直接减免相关的专利费用:(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2)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其中减免的费用包括:(1)专利申请费(不包括申请附加费);(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3)专利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内的年费);(4)复审费。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专利的防护也可能需要费用,例如对于侵权人的诉讼。但总体而言,如果一项专利具有从商业市场获利的能力,那么相应的费用是完全值得付出的。
五:不涉及诉讼、许可和转让的专利就是没用的专利
首先,没有被侵犯专利权或被提出无效请求的专利并不说明该专利没有作用。专利不是保险,不是必须等到出事才能起到作用,它会一直在那里,作为一道无形的屏障。当这道屏障足够强时,他人可能仅仅是看了一眼就会打消不好的念头。
其次,专利在商业上可以作为广告宣传,甚至专利的数量会被视作公司实力的体现。
六:未被授权的专利没有作用
事实上,对于在生产成本和流通销售等领域存在优势的企业,即使专利没有获得授权,该企业仍然可以主导和占领该产品的市场。而没有授权的专利在申请的过程中已经向社会公开,其中公开的内容会作为已有的技术被专利局的审查员检索到,由此可以减少他人获得此类专利的可能。
看了以上的解释和澄清,是不是打消了你原来的顾虑和偏见,对专利有了新的认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