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主办评选,主要授予为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组织,是省级科技成成果奖励荣誉。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不仅是对获奖个人或单位在科技创新领域杰出贡献的认可,还能为其带来资金扶持、人才职业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等多重好处,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科研人员、企业及创新团队的广泛关注与积极申报!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分为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不受理自荐。因此,提名指标获取是广东省科技奖申报的第一重要环节。为了帮助拟报奖单位及个人更好地完成广东省科技奖申报的预备动作,小编以2023年度的申报通知为例,带大家一同了解能够提名广东省科技奖的单位与人员!
具备提名资格的专家
1、省内两院院士。
2、本省获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之一。
提名要求:
(1)符合提名者资格且工作单位不相同的 3位专家可联合提名1项 省科学技术奖,且每位专家 每年只能参与1次提名 。
(2)联合提名的专家中与被提名者任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应超过1人。
(3)提名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
(4)提名专家不可被提名为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候选者。
具备提名资格的单位
1、省有关部门。
2、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科学技术行政部门。
3、省实验室。
附:2023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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