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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中国香港推行商标、专利和外观设计电子版证书

返回列表 来源: 发布日期: 2024.07.05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发布了关于《推出电子版本的商标、专利和外观设计注册/批予证明书》的通知,宣布商标注册处、专利注册处及外观设计注册处将于 2024年6月28日 推行全新服务, 发出电子版本的商标、专利和外观设计注册/授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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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电子版本的商标、专利和外观设计注册/批予证明书的实施安排如下: 

自2024年6月28起,香港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处、专利注册处及外观设计注册处(统称「注册处」)将开始向属注册电子提交服务用户的商标、专利和外观设计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电子版本(取代纸本)证明书。
一、这个预设安排涵盖于以下截止日期当天或之后公布的申请:
  • 2024年3月15日或之后公布的商标申请;
  • 2024年6月28日或之后发表批予的专利申请;
  • 2024年6月28日或之后发表的外观设计申请。

二、在个别情况下,注册电子提交服务用户可选择退出上述预设安排而改为收取纸本证明书。倘若如此,他们必须按以下通知期限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注册处提出有关请求:
  • 就商标申请而言:在「公布接纳注册通知书」的发出日期起六星期内;
  • 就专利申请而言:在「发表批予专利通知书」的发出日期起两星期内;
  • 就外观设计申请而言:在「接纳外观设计申请通知书」的发出日期起两星期内。

三、不属注册电子提交服务用户的人士,即没有注册的一次性电子提交者及采用纸本提交方式的人士,将继续收取纸本证明书。知识产权署鼓励他们成为注册电子提交服务用户,以受惠于新服务。

重要提示
1、发放电子证书的前提需是以电子方式提交的申请。
2、过渡期间,如注册电子提交服务用户选择不收取由截止日期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5月31日 期间公布/计划公布的商标申请的电子版本证明书,必须尽快及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3个月反对期的届满日通知注册处。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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