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国防知识产权局局长王宏宇
编者按
去年“4·26”期间,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国防知识产权局集中脱密4038件国防专利,通过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并同步在强军网、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等发布。随着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国防知识产权在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建设领域的作用日益凸显,受到了全社会更多的关注。一年过去,国防知识产权工作又有何进展,下一步展望如何?近日,记者采访了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国防知识产权局局长王宏宇,对我国国防知识产权进行详细深入的介绍。
记者:我国国防知识产权立法进展如何?
王宏宇:近年来,我们把国防知识产权立法作为一项核心工作来抓,从顶层上设计了法规体系框架,明确了立法工作路线图。目前,一系列法规规章的拟制工作正在按程序推进。已初步完成《国防专利条例》等专门法规的修订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制度融入新修订的装备建设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国防知识产权使用费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知识产权正在逐步与装备建设相融合。
记者:据了解,目前军委装备发展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在全国多个省市启动了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试点工作,开展试点工作重点需要解决哪些问题?目前进展如何?
王宏宇:目前,国防知识产权工作还存在专利申请不够便利,转让、备案审批部门层级过高,维权渠道较少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为广大国防科技创新主体提供便利,去年8月,军委装备发展部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了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试点工作,重点推动利用地方资源开展国防专利受理、知识产权军地联合维权、知识产权共享等8项工作。目前,试点工作已正式启动,各试点地区已明确2019年工作要点,正在按计划组织实施。
记者:在促进国防知识产权向民用领域转化和运用方面有哪些做法?效果如何?
王宏宇:近年来,为促进国防知识产权向民用领域转化运用,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完善了有利于促进转化的解密程序和要求。二是加快国防专利解密步伐。2017年,国防知识产权局首次集中解密3000余件国防专利,一些解密国防专利在民用领域得到应用。例如,中航工业某研究院的一项解密国防专利,去年许可给一家从事民用无人机控制系统研发的民营小微企业后,其无人机飞行安全性、可靠性和控制灵活性均大幅提升。三是组织国防系统相关单位参加各类展览展示活动,促进国防知识产权向民用领域转化。四是引导国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军民融合成果转化,一批人工智能、装备制造、新材料、信息技术等军民两用专利技术在民用领域得到应用,产生了较大经济效益。五是依托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搭建国防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和数据库,促进信息的传播利用。
记者:在提升各类装备承制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有哪些成效?
王宏宇:201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原总装备部等8个部委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指导意见》,提出制定武器装备承研承制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引导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配套任务的单位规范知识产权管理,提升国防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我们按照要求,结合装备领域知识产权工作的特点,颁布了《装备承制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要求》国家军用标准,并在船舶重工集团等部门开展了标准推行的试点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扩大贯标范围,引导所有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配套任务的单位开展贯标工作,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促进提升国防科技创新能力。
记者:在提升国防专利审查质量和效率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王宏宇:国防专利审查是国防知识产权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在审查质量方面,我们启动了国防专利审查质量提升工程,近年来,我们通过执行三级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实现了从受理初审到实审结案的全流程质量管理。此外,我们还通过开展“两库一地”建设,即建立审查典型案例库、技术专家库,建立国防专利审查员实践基地,提升国防专利审查质量。在审查效率方面,我们通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提高审查能力。
记者:国防知识产权工作下一步展望?
王宏宇: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紧紧围绕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服务装备采购制度改革,继续推动国防知识产权工作。一是加快出台《国防专利条例》,在司法救济、纠纷调处、行政执法、定密解密、指定实施、信息查询等方面明确要求、完善程序。二是组织开展国防知识产权转化政策试点,充分尊重职务发明人合法权益,合理体现智力劳动价值,着力突破制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政策和机制障碍。三是继续提升国防专利审查质量和效率,提升装备承制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强化核心能力建设,促进国防知识产权工作向质量效能型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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