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与三星的 “世纪诉讼” 专利案近日再次登上各大媒体的头版。这场始于 2012 年的专利战在经过双方多次诉讼和法院裁定后,在 6 年后的今天终于到了收官阶段。
(素描:Vicki Behringer)
据国外媒体 CNET 报道,美国联邦陪审员在经过一周的合议讨论后,于本周四在联邦法院作出裁定,判决三星电子在 2012 年侵犯苹果公司 iPhone 产品的设计及其他技术专利。作为赔偿,三星需向苹果公司支付 5.39 亿美元的专利费用。
苹果和三星的这场专利战,大家都会习惯称之为 “世纪诉讼”,原因是这场官司打了足有数年之久,并涉及到了多个国家的多个高级法院,以及两家公司的多款产品。
2012 年,苹果认为当时三星新推出的 Galaxy S 在设计上与 iPhone 4 相似,在向三星提出专利授权要约遭拒后(苹果提出的要约价为 30 美元 / 手机,40 美元 / 平板电脑,若三星同意交叉授权,苹果愿意给三星 20 % 折扣),苹果在美国加州圣何塞联邦地方法院向三星提出诉讼,要求就产品设计与系统图标等多项专利问题与三星电子对薄公堂。
在 2012 年的这次起诉中,苹果认为三星在 iPhone 发布之前,并没有采用类似设计。但在苹果发布 iPhone 之后,三星便采用了与其相似的外观及系统图标。此外,除了 iPhone,苹果同时也指出三星 Galaxy Tab 和系统动画效果均侵犯苹果的多项专利,其中包括商标和 16 项专利权(滑动解锁、拼写自动纠正、多点触控、图标弹性效果、点击缩放等)。
(2012 年的三星 Galaxy Tab 2)
尽管此时三星也在美国及其他国家对苹果提起反诉讼,但最终联邦法院还是裁定三星侵犯苹果公司的专利权,要求三星向苹果赔偿侵权费用 10.5 亿美元(苹果在起诉书中提出的赔偿为 27.5 亿美元),而苹果公司并未侵犯三星电子在反诉讼中提出的相关专利。同年,三星在欧洲多国法院撤回对苹果的诉讼。
就在圣何塞联邦法院的判决出来后,苹果向三星提出庭外和解,但最终谈判以失败告终。面对 10 亿美元的赔款,三星在公布的官方声明中认为,“这不应该是苹果公司的胜利,而是美国消费者的损失。” 苹果公司则认为,三星的 “偷窃” 行为是不对的。
2012 年,三星就圣何塞联邦法院的判决结果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结果是,联邦巡回法院认为圣何塞联邦法院的判决结果将有可能会让苹果通过专利来垄断市场,因此巡回法院驳回了圣何塞联邦法院的判决结果,并要求改判。最终在 2014 年专利案有了突破性的进展,但三星仍需向苹果支付约 5.48 亿美元的侵权费用。
在此次判决后,三星同意对苹果进行 5.48 亿美元的赔偿,并支付了 3.99 亿美元的赔偿。可在 2016 年,三星仍然认为联邦法院的判决罚金太高,便将该判决结果上诉到了联邦最高法院,但联邦最高法院驳回了三星的上诉。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三星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前,特朗普政府曾表示希望最高法院不予受理三星的上诉请求。
在本月的审判中,苹果公司认为,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涵盖了整个 iPhone 的外观设计,三星应该对整个产品进行赔偿,交出采用侵权设计的手机所赚得的所有利润。而三星则认为这些专利仅是涵盖了手机上的零部件,而不是整个手机。因此,三星希望赔款仅以部分零部件的利润来赔偿。
最终,经过陪审团为期四天的合议,联邦法院判决三星仍需向苹果支付共 5.39 亿美元的侵权罚款(其中 5.33 亿美元为侵犯苹果三星专利罚款,532 万美元为两项功能专利罚款)。至此,“世纪诉讼” 案终于有了结果。
判决后,苹果在官方声明中表示,“三星公然抄袭我们的设计是事实。我们非常感谢陪审团作出的努力,并很高兴他们同意三星因复制我们的产品而付钱。” 有学者认为,三星将会继续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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