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新气象,2021年1月1日起,知识产权行业推出四大新规定,必须了解!
01
2021年1月1日起专利收费启用电子票据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三九四号
为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8〕62号)要求,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收费启用电子票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财政电子票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开具纸质收费票据,电子票据管理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当事人可通过电子票据交付服务系统(http://pjonline.cnipa.gov.cn/)及支付宝、微信的电子票夹小程序查询并下载电子票据。
三、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当事人办理退费等相关业务,应当使用新版请求类表格,详见附件。特此公告。
附件1: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
附件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12月23日
02
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收费启用电子票据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拟于2020年12月29日-31日期间对涉及的网上缴费系统、收费系统、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审查系统等进行切换,于2021年1月1日上线电子票据系统并正式启用电子票据。
各专利代理机构和缴费单位(个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关于2020年度各代办处专利收费结账工作安排及相关事宜的通知》、《关于做好电子票据启用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拟于2020年12月29日-31日期间对涉及的网上缴费系统、收费系统、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审查系统等进行切换,于2021年1月1日上线电子票据系统并正式启用电子票据。
二、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2020年度专利收费结账、电子票据系统切换的工作安排,我处拟于2020年12月31日进行专利收费结账、电子票据系统切换工作,当天暂停受理专利收费工作。
请各专利代理机构和其他缴费单位(个人)根据通知要求提前安排好专利缴费相关事宜。收费咨询电话:010-62356655(国家局)。
03
国知局专利检索中心进行产品及服务优化调整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产品及服务优化调整方案》的公告”显示,自2021年01月01日起,检索咨询中心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检索服务委托书》服务内容和费用标准进行了优化调整。
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1、整合查新检索类型,将“发明和实用新型查新检索”、“外观设计查新检索”、“PCT专项查新”合并为“查新检索”,费用统一调整为2400元/件,10个工作日完成;(2018版收费标准:发明和实用新型查新检索1500元;外观设计查新检索2500元;PCT专项查新3000元)
2、将“授权实用新型检索”和“授权外观设计检索”的费用标准统一调整为5000元/件,10个工作日完成;(2018版收费标准:授权实用新型检索4000元)
3、将“PCT专项查新+专题”和“专题检索”合并为“专题检索”,费用统一调整为5000元/件,10个工作日完成;
4、明确规范附加费的收费标准,参考专利申请附加费收费标准,对权利要求超项、说明书超页数的情况加收附加费;
5、明确加急费的收费标准,检索报告完成时间每提前1个工作日加收基础费的10%。
优化调整后,服务类型更加清晰简洁,便于公众选择。上述优化调整方案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如下附件:
附件1: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产品及服务优化调整方案》的公告.pdf
附件2: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检索服务委托-2021.doc
04
版权公证登记2021年1月1日全国免费
映光计划在相关部门政策支持下,在音乐知识产权领域开拓创新,快速适应互联网信息化需求,高效便捷地为音乐产业服务。同时,为贯彻落实2020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结合全国公证电子存证业务服务规范、关于推广应用公证电子存证技术的意见,映光计划平台版权公证登记保管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行全国免费(暂未设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