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一直以来,优良的法治环境都是深圳不可或缺的重要竞争优势。近年来,深圳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深圳“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光荣任务,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比如设立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深圳金融法庭,打造国际化法律服务高地;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年均审结知识产权案件占全省1/3、占全国1/10,在全国率先实施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理机制,南山区法院还成立了全国首家“知识产权案件互联网审理中心”等。如今,深圳已成为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的优选地。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高商事登记质量
2013年3月1日,深圳率先在全国启动商事制度改革,此后不断纵深推出多项后续改革,比如率先完成“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现注册登记95%以上设立业务、80%以上变更业务全程网上办理。
目前,在深圳开办企业,申请人不用跑多个部门,就能办到一张拥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兼具12个证件功能的营业执照。而满足相关条件的商事主体,足不出户,通过网上提交材料审核成功后,1到3个工作日,便可拿到“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优良的营商环境极大地激发了社会创业热情,截至2017年11月25日,全市累计实有商事主体总数逾302万,全市每千人拥有商事主体265户、拥有企业152户,商事主体总数和创业密度均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
2017年10月1日起,深圳在原有“多证合一”的基础上,再整合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原产地证申领企业备案登记。商事主体在办理登记时,由商事登记机关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在深港紧密合作、互利共赢的大背景下,港资企业一直是深圳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者和受益者。据介绍,深圳将逐步试点深港跨境工商文书流转信息化,未来,电子化跨境工商文书将代替纸质版跨境工商文书,并实现内地工商部门可便捷查询文书信息。
为营造合理公平的市场环境,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将通过信用监管以及大数据监管,对在登记和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存在不诚信行为申请人进行登记限制,对存在异常情形的申请实行从严审查。
设立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
如果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那么知识产权就是科学技术的载体。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经济特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深圳加快起草《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力图通过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和审判机制,在提高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标准、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等方面先行先试,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
同时,深圳还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大数据监测机制,首期监测获得涉嫌假冒的高风险信息项1090条、涉嫌侵权的高风险信息项1877条,初步解决了互联网市场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发现难的问题,成立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大力发展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公证、律师服务。2017年1月至9月,深圳专利申请总量达129260件,同比增长25.04%。其中,深圳有效发明专利维持5年以上的比例高达85.8%,高于北京(71.8%)、上海(74.4%)、广州(62.3%)以及澳门(83.5%),低于台湾(93.8%)和香港(91.9%)。
在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方面,深圳法院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作用,年均审结知识产权案件占全省1/3、占全国1/10,在全国率先实施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理机制,设立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南山区人民法院还成立全国首家“知识产权案件互联网审理中心”。如今,在存在管辖权竞合的情况下,不少境内外当事人选择深圳法院作为争议解决平台,深圳已成为知识产权争议解决优选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还被确定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连续两届获“深圳知识产权梧桐金奖”。
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让“老赖”无处遁形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十多年来,深圳在体制机制建设、信息平台构建、信用市场培育以及信用产品创新等方面进行了尝试,许多发端于深圳的创新之举,被推广到了全国各地。2016年,深圳市获批成为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试点市之一,这既是对深圳市近年来信用工作成效的充分肯定,也对深圳市在体制机制创新、加快相关配套改革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2017年10月1日,深圳颁布实施《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公开披露、查询应用、日常管理、信用承诺、信用修复等方面作出明确规范。建成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一网、一微、一端”为主轴,延伸形成10种面向全社会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渠道。目前,已归集各类信用信息13亿条,建立企业高管、医生、会计和律师等重点人群605万人信用记录,并率先制定出台一批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实现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让“老赖”们无处遁形。
高标准对接国际规则,打造国际化法律服务高地
随着中国企业迈向全球市场,境外商事纠纷发生数量同比增高。有些纠纷发生在企业之间,有些纠纷则发生在企业与政府之间。为了解决中国企业无法有效运用国际通行规则维护权利的现实问题,达到高效便捷解决纠纷、维护权利的目的,深圳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落户前海;主动对接国际,制定《深圳国际仲裁院关于适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的程序指引》,努力建设国际争议解决高地;成立“中非联合仲裁深圳中心”,构建中非仲裁全面合作新格局;积极引进熟悉国际贸易、海事海商、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律师事务所到深圳设立分所或代表处,目前国家批准设立9家联营律师事务所,有6家落户深圳。
在最高法和深圳市委的关心支持下,深圳设立全国首个金融法庭,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发挥司法裁判对金融市场的规范、指引作用,维护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2017年,福田法院成立全国首家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全市法院受理金融纠纷案件30369件,上升32.5%。针对借助杠杆融资炒股引发的纠纷,深圳法院明确市场风险合理分担原则,规范和保障深圳多层次金融体系建设,成功办结涉案金额达168亿元的佳兆业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