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后,公司可以依靠港澳知识产权在广州申请知识产权担保融资,这真是给我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近日,《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推进粤港澳知识产权互认互通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印发后,京信通信集团(下称京信通信)副总裁兼审计法务中心总经理李学锋发出如此感慨。
公司总部位于我国香港地区的京信通信是一家通信企业,其在粤港澳三地均有相关业务,并开展了知识产权布局。截至目前,京信通信在全球范围内拥有2300余件专利,其中包括20余件港澳专利。《办法》实施后,京信通信这类企业将成为利好政策的受益者。
“依靠港澳知识产权在广州申请担保融资,大大降低了公司融资成本;同时,《办法》规定的粤港澳三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的政策方便企业快速维权,从而促进公司在粤港澳地区的业务发展。
” 李学锋向记者表示。
据了解,《办法》由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印发,旨在解决广州开发区与我国香港、澳门地区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协同创新、互认合作、运营转化等方面的问题。《办法》共有10条,主要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从业鼓励、仲裁调解、维权合作、质押融资、人才交流、知识产权运营等方面,对粤港澳三地知识产权从业者给予政策扶持。
今年初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粤港澳大湾区要依托粤港、粤澳及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全面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在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合作;加强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贸易方面的合作等。在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童建平看来,《办法》正是全面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具体体现,其建立了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合作新机制,探索在知识产权互通互认上先行一步,以互通促互认,实现三地知识产权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把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为世界级知识产权高地。
“
《办法》的最大亮点就是突破了地域性限制。”童建平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举例说,为鼓励我国香港、澳门地区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到广州执业,《办法》规定,我国香港、澳门籍居民在广州开发区设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运作满一年,且为区内企业或个人提供知识产权代理、维权、预警分析、交易转化等相关服务达20笔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让我国港澳企业融资更便捷的是《办法》规定的融资租赁相关政策。比如,企业以其依法拥有的港澳知识产权,通过向指定的国有担保公司申请提供保证担保的方式,可以申请从银行业金融机构取得信贷资金;企业以其依法拥有或其在职香港、澳门籍居民依法拥有的港澳知识产权作为标的从融资租赁公司取得融资的,按当年实际交易额的3%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00万元。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加强合作是《办法》的另一大特色。童建平介绍,广州开发区企业在我国香港、澳门地区进行仲裁的知识产权案件,或在广州知识产权仲裁院进行仲裁的涉港澳知识产权案件,按照仲裁费用50%给予补贴;同时,鼓励我国港澳籍居民担任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广州知识产权仲裁院、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的陪审员、仲裁员、调解员,对符合要求的人员给予奖励。
一直在广东珠海和我国澳门地区同时开展知识产权业务的文诗是澳门向荣知识产权事务所总监,她向记者介绍:
“此前,由于粤港澳三地的知识产权制度不同,知识产权无法互认互通《办法》实施后,有利于发挥三地知识产权制度各自的优势,比如,充分发挥我国香港、澳门地区在知识产权仲裁、调解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发挥广东省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等,这对于促进粤港澳三地知识产权从业者更好地开展业务交流大有帮助。
”
风从海上来,弄潮正当时。粤港澳知识产权合作,湾区人已经先行一步。未来粤港澳大湾区更进一步的知识产权互认互通,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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