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扬帆计划”,即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由广东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牵头,联合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旨在帮助粤东西北地区突破人才短缺的“软瓶颈”,大力推动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
该计划面向粤东西北实施竞争性扶持市县重点人才工程、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引进紧缺拔尖人才、培养高层次人才等8个项目,积极引导人才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流动。
一、竞争性扶持市县重点人才工程项目
通过竞争方式,择优扶持以往入选项目中绩效较好的,或有利于加快推动当地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精准扶贫的新增项目。
二、创新创业团队
面向国(境)外、省外以及珠三角地区,按照“三注重两符合”(注重团队水平、注重技术成果、注重产业化前景,符合加快发展需要、符合优化经济结构需要)的原则,大力引进创新创业团队。
三、紧缺拔尖人才
面向国(境)外、省外以及珠三角地区,支持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引进到粤东西北地区急需紧缺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金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
四、高层次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66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从2015年1月1日起至今连续全职在粤东西北地区工作,且入选后须全职在粤东西北地区工作3年以上。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前两名主要完成人,或获市级科学技术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获得者。
3.省级实验室或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
4.获得 1 项以上发明专利(排名第一)。
5.在省级以上科技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担任主要技术负责人并作出突出贡献。
五、高学历人才(博士后扶持项目)
1.在粤东西北地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从事研究。
2.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站(基地)工作。
3.申报第一次资助者须完成中期考核,申报第二次资助者须在站满21个月。
六、高技能人才
在2015年1月1日以后获得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发的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近2年内须在粤东西北地区工作满1年以上。
一、扶持范围
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12个地级市及其所辖县(市、区),以及惠州市的龙门县和肇庆市的广宁、德庆、封开、怀集县。
二、资助标准
1.竞争性扶持市县重点人才工程。省财政对市级项目每个补助150万元、县级项目每个补助80万元。
2.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省财政按三个档次分别给予每个团队补助800万元、500万元或300万元,其中90%用于科研工作经费,10%用于生活补贴。
3.引进紧缺拔尖人才。省财政按两个档次分别给予每人资助100万元、50万元,其中80%用于科研工作经费,20%用于生活补贴。
4.培养高层次人才。省财政补助每人20万元科研工作经费。
5.培养高技能人才。省财政给予每人1万元生活补贴。
6.博士后扶持项目。省财政给予每名在站博士后每年12万元科研工作经费和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