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交易可以分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基于专利证书的交易;第二个层次是基于专利法律权利的交易;第三个层次是基于专利技术本身的交易。
一. 专利证书的交易并不是指买卖专利证书,知识产权其交易的本质始终是权利的让渡和转移。买卖双方关注的只是专利证书代表的所有权,而并非专利技术层面的应用。
这一层次的专利交易从以前到现在占据了专利交易市场的主导地位。驱动这个层次的专利交易产生的主要因素: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需要;2、个人职称评定需要;3、一些准备首次公开募股的公司为了包装自己,要突出知识产权方面的成绩;4、连续多年的专利申请大跃进而导致大量没有产业应用价值的授权专利的堆积。
二. 专利法律权利的交易也不是单纯指专利权的交易,而是指专利购买者购买专利的目的是为了运用专利的法律权利直接起诉竞争对手或者间接威慑竞争对手,从而获得专利许可的筹码和为市场竞争提供支持。
很多新崛起的公司在自身专利储备比较薄弱时,往往会采取从外界打包购买专利的方式以防外来的专利诉讼和专利许可谈判。
三. 专利技术的交易是指专利购买者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将该专利技术产业化,将专利技术推向市场。买卖双方更关注专利本身所保护的技术方案和技术效果,这种专利交易最能促进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以目前专利交易市场来说,第一个层次的专利交易是供需两旺。第二个层次的专利交易现阶段在国内并不太多,典型案例也是凤毛麟角,即便有大多是中国公司购买美国专利。第三个层次的交易在国际市场上是明显高于第一层次的需求的。因为这类交易一般是专利加技术秘密的交易,甚至会有技术团队的交易包括在内,是基于专利技术本身而展开的,是对整体创新和知识产权转化为生产力的最高价值体现方式。随着国家知识产权运营体系的建立,国务院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国家各部委对专利的逐步重视,中国企业的技术力量和技术保护在国际市场上日渐崛起,专利交易市场在不远的未来也会形成转型趋势的。
专利作为看不见、摸不着的无形资产,其交易成为交易双方共同面临的难题,而企业在购买专利时也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因此在专利交易过程中应随时向技术专家、法律专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借助其专业的知识,来保证专利交易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