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行标准化建设,鼓励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标准制定,全国各地也陆续出台相关标准化财政补贴政策,下面,小编为大家梳理了全国多个地区的标准化奖励政策节选,以供大家了解!
说明:本文内容为政策节选,具体内容及申报条件、流程请查看相关文件及咨询相关政府部门,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北京市
上海市
《普陀区促进质量提升实施意见》
天津市
《市市场监管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标准化资助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对主导制定或修订国际标准(含团体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的单位,每项标准分别给予20万元、18万元资助;对参与制定或修订国际标准的,每项标准分别按照主导制定资助额的50%、30%给予资助。
重庆市
广东省
山东省
《青岛市标准化创新发展资助奖励办法》
(一)主导、主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市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的,分别给予不高于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资助激励; 主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修订的,分别给予不高于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创新激励。
(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的,分别给予不高于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资助激励;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修订的,分别给予不高于 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创新激励。
江苏省
《江苏省质量强省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对象分别按相关政策规定给予奖补:
主导(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或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的企业(组织);
新制定发布省级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且经省市场监管局考核评估为优秀的企业(组织);
因此,依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2023 年江苏省质量强省奖补专项资金的通知》,奖励标准如下(具体以当年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1.主导制定、修订国际标准的,每个企业(组织)分别按不超过 50 万元和 30 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2.主导制定、修订国家标准的,每个企业(组织)分别按不超过 30 万元和 10 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3.制定发布江苏省地方标准、江苏省团体标准的,分别按不超过 20 万元和 10 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海南省
对专利技术转化为国际标准的,每项给予10万元奖励;对专利技术转化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每项分别给予5万元和3万元奖励。
湖南省
河北省
《河北省标准化资助管理办法》
安徽省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
贵州省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鼓励民营企业和“老字号”企业加强标准 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政策实施细则》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资金补助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1)国际标准。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等发布的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每项标准补助20万元,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每项标准补助10万元。
(2)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每项标准补助15万元,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每项标准补助8万元。
(3)行业标准。在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主导制修订行业标准,每项标准补助8万元,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每项标准补助5万元。
(4)自治区地方标准。在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主导制修订对促进国家、自治区重大科研课题、专利成果转化或促进自治区产业链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的自治区地方标准,每项标准补助3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重要技术标准评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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