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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评价报告VS专利检索报告,有何区别?


在专利领域,专利权评价报告和专利检索报告是两个常被提及的概念,它们各自在专利申请、专利审查以及专利侵权纠纷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由于两者在名称和某些功能上的相似性,容易让人产生混淆。

下面,小编将详细解释两者的定义、作用以及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区分这两份报告。

专利权评价报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对相关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做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作用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请求的客体

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的客体应当是已经授权公告的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包括已经终止或者放弃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

请求人资格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请求文件要求

1、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

2、请求人是利害关系人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一并提供专利代理委托书。

价值意义

1、判断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专利的含金量和稳定性的依据。

2、可作为资料储备,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专利侵权。

3、在专利侵权纠纷中作为审理或处理纠纷的法定证据。

专利检索报告

专利检索报告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检索中心作出,对目标项目进行专利检索,而后写成的报告,也可以是对目标专利的可专利性进行的检索,从而形成相应的报告。

作用

专利检索报告用于记载检索的结果,特别是记载构成相关现有技术的文件。

请求的客体

专利检索报告请求的客体应当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请求人资格

任何人都有权利办理专利检索报告手续。

请求文件要求

1、专利检索报告请求书。2、专利权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检索报告手续的,应提交专利检索报告请求书和专利代理委托书。

价值意义

1、为申请人和审查员提供目标专利的现有技术状况,是专利申请和审查过程中的重要参考,辅助审查员评估目标专利的可专利性。

2、侵权风险预警,使企业在产品上市前进行风险评估,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3、在进行技术投资、并购或合作时,专利检索报告可以作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者的区别?

专利权评价报告和专利检索报告各具特色,各有用途。专利权评价报告侧重于对授权专利的稳定性进行评价,为侵权纠纷提供依据;而专利检索报告则侧重于检索现有技术,为专利申请、专利审查、侵权风险预警以及技术投资决策等提供重要参考。了解二者的差异和用途,将有助于广大发明人和专利权人更好地运用这些工具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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