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专利奖配套奖励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对首次通过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且拥有10件(含10件)以上有效专利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上一年度经国家、省、市认定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试点、示范市场的专业市场,按其获得的奖励金额50%予以配套补贴;对荔湾区内新设立的符合条件的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给予落户奖励,对年度代理荔湾区专利申请量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奖励;对获得国家授权有效发明专利并以该企业名义销售该专利产品的企业高达55万元奖励;对获得广州市专利权质押融资补贴的企业,按其获得市补贴金额30%予以配套补贴。